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教办发〔2014〕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2月17日
山东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省教育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以教育综合改革为统领,以机关基础能力和作风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和机关工作质量。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公平
1.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教育全过程。启动《山东省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探索构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德育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家乡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2.实施素质教育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完善教学内容,制定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与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全面实施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探索建立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监测评价制度,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推行中小学校绿色评价制度。继续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研究制定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制度。
3.启动实施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和艺术教育普及计划。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更加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筹备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研究探索艺术教育评价体系。组织大、中、小学学生艺术展演,组织实施“山东省艺术家进校园活动”。
4.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继续推进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教学点建设。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变化情况,结合城乡扩容、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规划,形成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督促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任务。
5.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以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为主要内容,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扩增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6.提高特殊教育群体的公共服务水平。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及实施方案,启动特殊教育学校保障工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在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保障体系,促进落实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整体推进、深化提高,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7.完善专业和课程建设。进一步推进3+2,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改进“专升本”制度,实现专科与本科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的有效对接。建立主要专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进3+2,3+4贯通培养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研发。开展60个本科专业点重点建设项目,形成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能力。开发完成涵盖主要专业群的中职教育、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启动专业教材、课程资源开发并探索建立共享机制。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扶持涉农、艰苦、紧缺专业建设。
8.完善职业教育激励评价机制。建立奖补机制,推进中职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和高职院校专业评鉴,改革完善国赛、省赛选手选拔和训练制度,科学设置赛项,建立技能大赛试题库,对获得大赛奖项的选手给予政策、物质奖励和技术技能发展的空间,形成“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良性示范机制。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
9.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各市统筹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启动第二批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组织好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总结工作。推进各市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并利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既有资源,建设专门化、开放性、有特色的公共实训基地,继续实施全省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做好“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任务申报和立项,争取中央扶持资金。
10.推进产学良性互动。推动学校主动针对企业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专业、开发课程,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形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集群。将中职教育“双证互通”试点扩大到所有合格学校,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卓越技师+卓越工程师”试点。加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完善职教集团运作模式。推动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
11.强化服务功能,抓好继续教育。制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研究推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及学分互认试点,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办好开放教育,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推进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开展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
12.推进社会力量办学,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评选民办高等教育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落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在青岛、潍坊、德州市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以增强活力、促进发展为目标,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13.启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研究出台我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案,选择部分学校进行试点,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推动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
14.推动省属本科院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应用为本的办学定位,通过招生计划倾斜、专项资金支持等支持高校主动适应行业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强化应用型专业建设,构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和课程结构,丰富教学形式、强化实践教学,为社会提供更多具有先进性、应用性价值的科技成果,培养应用型人才。研究制订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指导方案,引导一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应用型大学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应突出应用特色,率先实现转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督促应用基础型本科院校选择部分学院或专业,对接产业需求,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15.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围绕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专业服务方向,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深化学分制改革,完善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增强办学活力。深入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提高建设效益。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16.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逐步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和评价监督机制,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不断推进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支持高校办好“研究生论坛”。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
17.加强创业创新教育,提高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以培育学生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建立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和育人机制。建立和完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推进卓越系列人才培养计划,创新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改革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建设,组织申报1000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建立大学生在校和离校创业信息跟踪系统,不断完善创业创新教育体系,增强学生创业就业能力。
18.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继续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积极推动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着力抓好23个立项建设、12个培育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切实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继续实施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和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抓好科研创新平台、人才和团队工作。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研究制定“提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能力的意见”,扩大驻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影响力。
19.认真做好大学生教育管理。坚持育人为本,创新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大学生申诉事项。积极推进学生信息系统建设,开通山东省学生信息网。扎实做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规范办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认真做好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圆满完成大学生应征入伍任务。
四、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完善教师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探索高校与地方政府联合培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制度,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提高师范类专业生源质量。规范教师教育管理,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深化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继续组织实施系列培训研修计划,提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骨干教师和校长队伍。大力开展师德教育,形成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机动编制政策补充农村中小学急需的学科教师政策。完善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引导和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制定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推动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推动出台《山东省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扩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
21.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核定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推进专业教师配备。全面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推动落实20%非实名编制聘用专业兼职教师。推进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改革,推动由学校遵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教师、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作为基本招聘条件。完善专业教师评价标准,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推进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
22.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后续工作,完善评选办法,遴选一批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重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能力的人才团队,带动高校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进入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行列,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支持和鼓励西部经济隆起带高校教师研修访学。举办好“泰山学术论坛”和第三届“泰山学者主题沙龙”。开展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表彰第三批“高校人才工作创新案例”。扎实推进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促进高层次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评选表彰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五、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切入点,全面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23.完善专业调整机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学校自主设置专业的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专业供求信息,引导高校根据社会需求有序调整专业结构。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专业由学校自主设置。
24.完善教育评估评选体系。整合评估评选项目,强化系统性、针对性和必要性;分类制定科学的评估评选指标体系,增强评估评选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导向性;改进评估评选方式,形成学术取向、专家主导、行政监管的评选评估机制。推动服务外包和第三方评价,选择部分项目进行试点。探索开展项目后评估制度,提高项目建设绩效。
25.改进教育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全面客观反映教育整体情况的统计制度,完善教育保障和教育成效类指标;强化教育信息分析,把握教育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建立发布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探索开展地方教育发展水平和高校办学质量排名。
26.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力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认真实施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新会计制度,推动各级学校实行“阳光财务”。落实好中职免学费、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研究生奖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7.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导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督导功能,将教育督导覆盖到各类教育,继续做好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重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建立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与质量监测,逐步健全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28.推进教育有序开放。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鼓励高校与国外大学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推动烟台市、中国农业大学与都柏林大学的合作办学,引进世界一流大学的优质资源。做好我省高校与济宁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基地的合作。继续加强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扩大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
29.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我省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优化夏季高考考试科目设置,认真组织春季高考专业技能考试。启动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增加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和“3+2”贯通培养试点招生计划,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规定,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进一步完善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综合评价、等级呈现、指标分配、综合录取”的原则,深化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推动各设区市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
30.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好省级数据中心,完成网络安全系统部署,完成14个国家教育管理系统的省级部署并按需求完成系统对接。完成厅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并投入使用。启动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和中小学生体质监测平台建设。初步搭建“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三通建设步伐,多渠道解决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全覆盖,探索数字校园建设,优化学校网络环境。推进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进程。加强高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跨院系、跨学校、跨区域共建共享。推进社区教育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省社区教育信息网络联盟。
31.推进教育法规建设。强化教育立法统筹整合力度,加快推进《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工作,加快起草《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条例》,启动《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调研起草工作。研究拟定《山东省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5年)》。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做好行政审批取消下放的后续配套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32.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制定2013—2017年山东省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方案,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阳光治校”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3.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预警机制。优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培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层次和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和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构建学校防范风险体系,推进校方责任险和中职实习险的管理。
六、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水平
34.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学习制度,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工作环节全覆盖、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四清理”“四规范”后续工作。优化处室职能,推行绩效考核,形成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衔接协调、规范有序、易行易控、务实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
35.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大责任考核和追究力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6.树立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把干部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形成系统完备、标准明确、科学规范、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从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选人用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干部培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37.形成健康和谐的机关氛围。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适时召开机关党代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标,通过宣传倡导,完善制度,营造环境,狠抓落实,在机关内部形成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互相协作的工作关系,高效运转的工作秩序,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