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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6月12日截止)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5

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规划课题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学会专项课题,有30个研究领域;第二大类分支机构自设课题,有37个研究领域。

二、申请人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工作启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课题申请人请登录平台,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实名版须由科研处审查同意并盖章扫描后上传平台。

2.申报人须将《课题申报书》(匿名版3份和实名版2份)以学院为单位在6月12日(周一)下午17点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命名方式为:选题指南研究领域代码+姓名+学院;例:第二类(四)+张三+科研处

3.因盖章有时效延迟,请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报人务必按时提交所有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方式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秘书处联系人详见《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

课题事宜:周庆、于洪洪  82289799

会员事宜:袁东统、窦辉 82289905

3.科研工作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QQ:正方软件(4001028686)

4. 科研处项目申报交流群号:481852749

群二维码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pdf
      附件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doc
      附件4.项目申报管理平台注册与申报注意事项.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