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现状,进一步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研究,省文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4年以来已结集出版或发表的有关非遗方面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二)研究成果应建立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并掌握大量一手资料,具有一定的理论前瞻性、实践指导性;
(三)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评审程序
各二级单位推荐,科研处审核报送省文化厅;省文化厅成立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省文化厅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奖项设置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奖项分为专著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个类别。以上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专著类报送三份原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一份;
2、论文、研究报告报送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本至科研处。
(二)报送形式
以部门为单位将《2017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及上述报送材料于4月21日前报科研处206室。
联系电话: 8199 联系人:苏明辉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17年4月10日 |
作者:思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