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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7

有关二级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服务决策和引领发展,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为统计改革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统计中心工作为基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求规律、提出对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对我省统计发展和统计改革以及统计方法制度建设提出合理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方向正确,研究的重点难点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课题要体现统计特色,避免纯学术理论研究。

(三)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能提供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三、为鼓励统计课题研究多出高水平、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精品力作,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课题资助经费根据研究成果的绩效评价等级,采取差异化管理原则,分为四个等级。等级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批示,进入决策或被有关部门采用,对我省改革和发展产生影响。等级二:省级领导批示,对有关部门工作有指导意义。等级三:在省级以上报纸或杂志发表,对统计改革和发展有指导意义。等级四:一般性课题,可提供资料支持,无经费补助。一、二、三等级课题的经费拟定为4万元、3万元、2万元。如果课题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关注,或被国家有关部委关注,进入国家级决策,可在第一等级课题经费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奖励。

四、课题完成时限为三个月,以公布立项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承担单位要提前提交延期申请,获批准后,最多可再延长三个月研究时间。对逾期仍没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不再给予鉴定,且该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下年度统计科研重点课题。

五、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主要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山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及查重报告。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10%,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

六、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申报者须按照《2017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研究题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不予受理。

  七、课题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申报书》。

  八、请各申报二级单位于627日前将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报送科研处206室苏明辉老师处,并将申报书、申报课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苏老师OA

九、课题管理办法、研究题目、申报书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注:认真阅读《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1767 作者:思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