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激发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奋斗精神和创造活力,推动原始性、自主性创新,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规定,省科协决定开展 2018 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以下简称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学术创新奖的评选,面向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及技术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山东省属地管理的科技工作者,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学术创新奖对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学术创新奖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其重要科学结论、主要学术观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发行,为国内外同行引用或采用。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中, 阐明前人尚未发现或阐明的自然现象、特征、规律,获取了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或在对基础科学数据、 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系统性采集、鉴定、分析、综合过程中有创造性贡献。
(二)在技术科学研究领域中有重要学术创新,建立了新的技术理论或推动创造了新技术、新工艺、新生产模型等, 对指导工程技术实践贡献显著,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市科协、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各高校科协、各省属企业科协是学术创新奖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完成该奖项的申报、初审与推荐工作。
(一)各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市符合条件的人选,人数不超过5名;
(二)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负责推荐本学科领域符合条件的人选,人数不超过3名;
(三)各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人数不超过2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探索实行“代表作”学术评价, 注重推荐人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二)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切实把本地区、本学科、本行业、本单位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人选推荐上来。同时,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各申报单位要组织申报人选利用网络平台填报信息,并做好初审工作,将推荐人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往届获奖者不得推荐。
(三)申报人必须由两名以上专家推荐,并分别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专家推荐书》。推荐专家应具有与申报人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且在该行业、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并与申报人在不同单位任职。本次学术创新奖评选,申报人选依托学术成果应是2014年1月1日后完成和发表的。按学术影响程度,提交学术成果支撑材料。
(四)推荐单位应开展包括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查等工作,认真审查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8年12月7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通过“织会社团”平台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推荐情况报告提报省科协学会部。推荐单位必须按“织会社团”
平台系统提示填写初审单位基本信息和推荐表。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公示情况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后附推荐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该报告由学校完成)。
2.《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申报书》一式6份(学校留存1份),通过“织会社团”平台导出打印后,加盖公章。
3. 《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专家推荐书》每位专家1份,通过“织会社团”平台导出打印后,专家手写签名。
4.主要学术成果证明材料2份(装订成册,学校留存1份),包括:
(1)主要学术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件含专著封面、前言、版权页、目录、封底等);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成果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成果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请于2018年12月7日前交到行政楼科研处206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教育科学研究所苏明辉老师OA,逾期不候。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18 年 11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