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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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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5号)和我市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作战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1年—2022年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要求

见附件1指南。

我校主要申报农业科技、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领域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二)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单位,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参与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四)我校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农业科技、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领域支持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3年;一般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

(二)重点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一般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部支持资金。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时间为立项后18-24个月。

(三)申报2022年支持项目的采用入库管理方式,项目支持额度根据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实际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使用个人账号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选择“20212022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已有个人账号的仍然使用原有账号,无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注册时特别注意:“用户名”选择“个人身份证号”注册;“主管部门”选择“市直部门”;“所属单位”选择“青岛滨海学院”。注册及项目申报所用单位信息见QQ群文件。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项目主管单位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相关附件包括:

1.可行性报告

2.单位法人证书

3.单位当期经费收支表

4.专利证书、专利许可合同;

5.符合申报要求的有关项目及单位情况的相关资料;

6.项目预算表7.项目预算说明书8.联合申报协议

9.青岛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请表10.其他相关资料;

11.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12.项目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三)项目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申报人网上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11612时(学校截止时间)。

(四)联系电话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电话:85911341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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