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科研机构:
为更好地服务西海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青西新校城发〔2021〕1号)和《青岛滨海学院“高校校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青滨发〔2021〕4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滨海学院第一期“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以下简称“高校校长基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高校校长基金”支持我校已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转移转化的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领域项目。
2.“高校校长基金”重点支持新一代半导体、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智能家电、汽车、海洋冷链、影视文化、新经济等西海岸新区九大产业链等发展方向的创新成果项目,满足新区九大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技术需求,促进与新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创新成果能够就地转化、就地产出。
二、申报条件
1.与西海岸新区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的结题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2.完成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到款额大于等于3万元,理工类项目的到款额大于等于10万元。
3.以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的科技型公司的注册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地址应在西海岸新区。
三、申报与评审
1.学校不定期组织“高校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原则上每学期组织一次)。项目负责人根据《青岛滨海学院“高校校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填写《青岛滨海学院“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成果转化类填写附件2、技术转移类填写附件3),经所在院部、科研机构初审后推荐到学校。
2.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技术创新性、成熟度、市场前景及预期效益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考量,经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额度。
四、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将填写的《青岛滨海学院“西海岸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成果转化类填写附件2、技术转移类填写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kyc@qdbhu.edu.cn,每个项目文件均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形式命名。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岱德楼208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