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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06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按照科技支撑八大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2020年度省科技奖励改革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1. 进一步加大对新兴产业的鼓励引导力度。重点支持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现代海洋等新兴产业的技术成果,引导和聚集更多创新要素向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聚集。

2.在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设“科普”评审组。科普类项目每年度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最高授奖等级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引导和提高我省社会公众整体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形成崇尚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

3.全面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2020年度省科技奖授奖总数控制在270项以内,其中一等奖数量控制在35项以内。全面实行“定标”评审制度,提名一等奖的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低等级奖项;提名二等奖的项目,不再升格参评一等奖、同时不可降格评为三等奖;提名三等奖的项目,不再升格参评高等级奖项。

4. 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省科技进步奖提名和评审机制。鼓励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省科技奖,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省科技进步奖支撑材料取消对论文(包括专著)的强制要求,在评审中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情况的权重及审查力度。

二、申报要求

1.认真学习。请各相关学院(部)认真组织学习省科技奖励办通知(附件1)和《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附件2),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2.严格遴选。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提名要求),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

3.及时申报。请各学院(部)根据《手册》,按照相应提名书填写说明组织材料,并严格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103—104页),切实做好形式审查。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2019年12月19日前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教育科学研究所苏明辉老师OA,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12月30前完成项目公示及网络上传,并将《提名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报送科研处206室,联系电话:8199。

《提名书》须经教育厅提名提交后,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提名材料和纸质版提名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相关纪律要求

1. 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限制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限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等处理。

2.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项目的技术水平、应用情况、社会或经济效益应客观、如实、准确填写。省科技厅将对部分候选项目的技术创新水平、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现场核查,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3. 2020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人选)一律不予撤回。有擅自以主客观原因不参加会议答辩等行为的项目团队,省科技厅将取消该团队后续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资格。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