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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3

为进一步鼓励各高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品牌,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经研究,决定培育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 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拟立项 30 项,其中,重点项目 10 项,一般项目 20 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

(二)申报数量

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每所高校限报 1 项。

(三)项目内容

项目设计应紧密结合学生成长需求,紧紧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课程建设、知识宣传、个体成长与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机制建设、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内容,结合学校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活动项目创新、活动品牌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

(四)项目要求

项目建设应参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符合现实需要,反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形成特色、品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有利于提升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填写《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团队、前期基础、提升规划、条件保障等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20 11 5日前将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报送学校学生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四、项目管理

(一)遴选推荐

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组织专家集中评议论证,择优推选一批精品项目。

(二)考核评价

为保证工作质量,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培育建设周期一般为1 年。1 年之后,高校仍需不断优化完善,并持续推动开展。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所在高校3 年内不得申报精品项目。

(三)经费支持

专委会对每个精品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工作经费支持, 一次性拨付,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所在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五、联系方式

学生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杨柳老师,内线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