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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4

各单位:

为促进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按照《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施政,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申报条件

1.本指南所列条目为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申报者可据此自行设定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的项目类别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立项后,成果须达到两项以上方可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

3.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申请。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5.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保证申报工作质量。

6.每个学院择优推荐1-2项。

三、材料报送

申报者经学院推荐于2020年12月23日(周三)17:00前,把纸质材料《2020年度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一份,提交至科研处208室,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课题评审

 1.全国社会科学发展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在参考各申报单位初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审。

2.立项课题研究时间根据研究实际确定,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五、课题管理

本课题由全国社会科学发展课题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负责课题立项评审、结项鉴定工作,颁发立项及结项证书。

六、成果转化

积极推进课题成果转化。课题负责人要加强本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工作。根据专家意见,课题结项等级分为优秀(一等奖)、良好(二等奖)、合格(三等奖)、不予结项。凡成果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由课题管理办公室发给《全国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证书》。

获得奖项课题,同期颁发全国社会科学学科优秀成果奖证书。

七、购买服务

本项目实施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结题鉴定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

内线:8146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