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科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科技计划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科学规划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扶贫研究专项、毕业文化研究专项等六类,均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拟立项总数为45项(不含扶贫研究专项、毕业文化研究专项)。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分别评审,不跨类别审批立项。
注:对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省市限项项目;专业学院至少推荐1项毕业文化研究专项。
二、申报条件
撤项处罚期的老师不能申报。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应当吸收学生加入。为了保障教师的研究精力和项目研究质量,申报条件明确如下:
(一)重点项目
1.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对申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2.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项目组成员一般不低于四人。
4.目前正在承担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5.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6.已获批为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申报。
(二)一般项目
1.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项目组成员一般不低于四人。
4.目前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5.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6.已获批为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申报。
(三)青年项目
1.申报人必须为我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职在岗教师。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不低于四人。
3.目前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4.已承担过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青年项目。
5.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6.已获批为校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申报。
注:2020年底到期结题的校级项目不计入限制条件,如未通过结题评审,其申报的2021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将被撤销。
三、结题条件
(一)重点项目
论文类研究成果:应至少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学术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其他级别刊物1篇。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校长推广性批示。
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10万次(以独立IP地址、独立网络帐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
专利类研究成果:以青岛滨海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项目负责人为主要发明人)。
软件系统类研究成果:有单位正式使用。
成品类研究成果:进入产品生产阶段。
(二)一般项目
论文类研究成果:应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学术论文2篇(含我校学报),且至少1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分管校领导推广性批示。
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5万次(以独立IP地址、独立网络帐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
专利类研究成果:以青岛滨海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项目负责人为主要发明人)。
软件系统类研究成果:有单位正式使用或试用基本合格。
(三)青年项目
论文类研究成果:应至少在正式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学术论文1篇(含我校学报),且至少1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
著作类研究成果:学校内部出版或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分管处室领导推广性证明。
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2万次(以独立IP地址、独立网络帐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
专利类研究成果:以青岛滨海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项目负责人为发明人之一)。
软件系统类研究成果:有单位正式使用或试用基本合格。
注: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青岛滨海学院科技计划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专项(项目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
三、研究时限
(一)重点项目一般研究时限为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其他项目一般研究年限为2年(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紧跟社会和学校发展需求,结合个人研究特长,认真阅读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填写说明,并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活页,通过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提高质量、形成良性科研机制,二级单位应认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推荐,统一按时报送科研处。
(三)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选题或研究内容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国家方针政策的;
2.申请人资格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
3.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书的;
4.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有信息错误的;
5.《项目论证》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或成员或部门信息的;
6.申请支持材料不实的;
7.未经部门推荐或缺少部门公章、签字的。
(四)形式审查合格的,由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网评。根据网评结果,经科研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立项。
注意:
1.请务必仔细阅读《青岛滨海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关于校级科研项目结项要求的补充通知》
2.本次项目申报用表全部采用2020版,如格式不正确,则认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部门为单位将申请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按推荐顺序排序)于11月30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报送科研处206室,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
申报书:学院+教师姓名+科技/人文/教改/专项申请书.doc,如“科研处刘欣然科技申请书.doc”
论证活页:学院+教师姓名+科技/人文/教改/专项论证活页.doc,如“科研处刘欣然科技论证活页.doc”
汇总表:“**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