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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学院落地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本学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严谨规范、务实高效的科研诚信工作体系,现将本学期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与学术不端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对科研诚信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成立由院长教学干事、学术委员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科研诚信工作的职责分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培训效果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制定有关落实举措。在学院网站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更新学风建设工作动态。5月份6月份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1.5月15日,召开科研诚信建设专项会议,明确了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集中学习了教育部印发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通过个人自学和各教研室分组研讨的形式深入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以及《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使教师们进一步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增强了科研诚信意识。

3.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形式学习了《科研诚信与学术不端》讲座,以教研室为单位研讨了学术不端典型案例带来的警示,警示教育教师们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4.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形式学习了我校最新印发的《青岛滨海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青滨发202431),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规范,强调科研项目负责人要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各项开支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完善处理机制,严查不端行为

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我院教师发表的11篇论文进行自查,对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本次行动重点看之前调查、认定、处理程序严谨规范性,没有新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

四、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

在学院网站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

通过本学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今后学院将进一步制定长期、有效、系统的宣传教育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抓得紧、见实效,持续提升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7月15日